本次事件包括性騷擾、合同糾紛、虛假信息誹謗、法院判決不履行和侵犯名譽權等問題。
一、性騷擾問題
在小慧君的視頻中,她指控赤度公司老板訴訟請求賠償損失。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以虛構事實誹謗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二、合同糾紛問題
小慧君與赤度公司簽訂了短視頻獨家協議,但后來因為想解約而引發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合同義務,如若解除合同,應當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導致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虛假信息誹謗問題
小慧君和姚某杰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了關于孫灝羽的虛假信息,聲稱其存在性騷擾行為,并以此施加輿論壓力達到解約的目的。這是一種侵犯他人名譽權的不當行為,屬于虛構事實誹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并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以虛構事實誹謗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四、法院判決不履行問題
根據報道,強制執行力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判決內容進行履行。如若違反,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民事訴訟等法律制裁。
五、侵犯名譽權問題
根據6月26日、6月28日兩起案件的一審判決顯示,認定小慧君簽訂的短視頻獨家協議合法有效,小慧君和姚某杰為實現“低成本”解約目的虛構孫灝羽性騷擾的短視頻用輿論施壓赤度公司,其行為侵犯赤度公司名譽權。侵犯名譽權是一種不當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并可以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