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發文指引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對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等_重慶法律_重慶法務_重慶普法_法律咨詢_法務咨詢
1. 如何定義“性騷擾”
參考文本中所稱的性騷擾是指,違反他人意愿,以語言、表情、動作、文字、圖像、視頻、語音、鏈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產生與性有關聯想的不適感的行為,無論行為實施者是否具有騷擾或其他任何不當目的或意圖。
用人單位可以公開承諾。本單位工作場所內禁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為:
1)以不受歡迎的語言挑逗、講黃色笑話、向他人講述個人性經歷、不受歡迎的稱呼等;
2)故意觸摸、碰撞、親吻他人敏感部位,不適宜地展示身體隱私部位或在他人周圍對自己做涉性的接觸或撫摸;
3)以信息方式給對方發送或直接展示色情、挑逗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如微信、短信、郵件等;
4)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
5)以跟蹤、騷擾信息、寄送物品等方式持續對他人表達、傳遞含性暗示的內容;
6)其他性騷擾行為。
2. 如何預防“性騷擾”
1)公開承諾。用人單位應公開承諾對性騷擾行為零容忍的態度。明確具體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并負責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舉報投訴事件的調查處置。各級管理層都有職責和專人負責做好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工作。此外,用人單位應建立由工會負責人擔任組長的監督檢查小組,女職工在小組成員中保持一定比例。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并向全體職工公布檢查結果。
2)宣傳培訓。用人單位應持續開展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單位公告欄、辦公室公告板等明顯的地方張貼規章制度、“禁止性騷擾”標識和宣傳畫、舉報投訴熱線電話。同時,用人單位應組織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專題培訓,也可將專題培訓納入包括入職培訓在內的各種培訓之中。
3)工會參與監督。用人單位工會應將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納入集體協商議題,提高女職工的參與度和代表性;將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等內容納入集體合同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的協商中,在集體合同尤其是專項集體合同中增加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條款。
同時,工會要廣泛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建議,為職工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支持、協助受害者用法律手段維權,并為受害者提供專業心理疏導服務。
此外,用人單位工會通過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等,提示相關部門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制度機制,完善工作場所相關措施,營造安全健康舒心的工作環境。
3. 如何調查處置“性騷擾”
職工在工作場所遇到性騷擾行為的,都應向實施者表明“你這種行為是不受歡迎的”等明確態度,并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對性騷擾實施者的處置措施包括:警告、調整工作崗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等。涉嫌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采取措施避免對性騷擾受害者的二次傷害,可將性騷擾實施者調整至難以與受害者接觸的工作崗位。
相關部門在舉報投訴與調查處置的全過程中,應注意個人隱私權的保護,做好相關材料的保密工作,有關調查處理結果應及時向舉報投訴人進行反饋。
接到舉報投訴后,相關部門應及時進行走訪調查,收集和固定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
1)受害人陳述;
2)電子證據,如微信聊天記錄、電子郵件記錄、短信記錄、通話記錄;
3)視聽證據,如圖片、錄音、錄像、監控等;
4)證人證言,及時搜集本單位相關同事的證人證言;
5)物證,及時保存涉及的相關材料;
6)第三方證據,比如報警記錄、調查筆錄、酒店錄像等;
7)其他相關證據。